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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设自贸区将率先推进通关一体化

2017-04-12

为推进新设自贸区发展,海关总署推出政策“大礼包”。411日,海关总署发布消息称,近日海关支持辽宁、浙江、河南、湖北等7个新设自贸试验区建设发展的措施已经出台,明确对上述新设自贸试验区分别拟定5方面25条支持措施,其中包括率先推进通关一体化改革、支持跨境电商业务等。业内分析称,新设自贸区通关一体化可以借鉴上海自贸区的经验,特别是在平台搭建方面,而上海自贸区电子口岸甚至可能复制到新设自贸区一体化改革中。

具体来看,此次出台的措施主要包括创新海关监管制度、实施保税监管改革等,特别突出了7个自贸试验区不同的战略定位。值得关注的是,这次海关总署公布的措施中,提到率先推进通关一体化改革、建设国际先进水平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在商务部研究院区域合作中心主任张建平看来,通关一体化要求海关系统内部简化手续,与相关部门实现无缝对接,高效通关。“这项工作涉及部门众多,环节和流程复杂,一旦落地,有望缩短通关时间,保持多部门高效运作。此前京津冀一体化进程中已实现了三地海关手续互认,不过自贸区海关监管模式有别于非自贸区,需要海关监管措施创新。”张建平同时表示,总体上看,上海自贸区建设过程中积累的经验和模式,例如“一地一检”报关出境等,可能复制到新设自贸区一体化改革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