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刷单炒信的注意了,再干可能会被罚200万

中国邮政快报 2017-11-06

双11马上就要到了,电商快递领域的诚信问题再次成为热点话题。

10月31日,国家发改委专门召开了“双11”电子商务领域信用建设工作会议,强化电商促销中的“信用问题”。

通气会上,发改委表示,在“双11”前后将发布电子商务领域黑名单,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关于开展“双11”消费品电商领域执法打假集中行动的相关情况。

国家信息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上有关部门共享的黑名单信息中,经分析比对,共梳理出电子商务黑名单企业6440家,其中首批500家已在“信用中国”网站公布。

不仅仅是发改委,国家质检总局执法司日前也下发的通知,决定在10月25日至11月15日在全国开展打假集中行动。针对主要网购平台和服装鞋帽、家用电器等10类重点消费品,围绕群众投诉较多、价格不合理、媒体曝光的产品,开展摸排,收集线索。同时,加强电商消费品违法案件查办工作。

在立法层面,一部具有历史性意义的法律的修订也进入新阶段。10月31日,“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三审稿”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草案明确经营者不得对商品的“销售状况”、“用户评价”等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此前,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第八条为:“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并未明确为刷单提供帮助的法律责任。

众所周知,近些年来,针对提高销售量、提高信誉的需求,一些经营者利用快递空包帮助卖家提高交易量进行“刷单”,制造了虚假的商业信用,给消费者造成了误导,严重扰乱正常市场竞争秩序。

针对类似情况,草案三审稿对虚假宣传的具体内容予以细化,明确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修订草案三次审议稿明确,将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