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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中国物流与供应链信息化十佳应用企业和十佳服务商”推荐评选活动的通知

网络事业部 2020-04-22

物联网字 [2020]28号

关于开展“2020中国物流与供应链信息化十佳应用企业和十佳服务商”推荐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近年来,物流产业的转型升级与物流信息化发展密切相关。大力发展数字物流,推动物流要素数字化,通过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以数字资产赋能物流平台,已成为全面提升产业智能化、供应链智慧化水平,实现物流与供应链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手段。特别是网络货运作为道路货物运输转型升级的新业态,在提升平台数字化能力和供应链金融服务能力方面具有“互联网+”优势,是引领行业数字化升级的排头兵。我会决定以宣传先进典型、发挥示范作用、推动行业发展为目标,以“数字赋能供应链”为主题,继续开展2020年“中国物流与供应链信息化十佳应用企业和十佳服务商”推荐评选活动,重点推介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智能装备等方面成绩突出的企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2020中国物流与供应链信息化十佳应用企业”、“2020中国物流与供应链信息化十佳服务商”

二、评选原则

(一) 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确保评选过程严谨、有序、高效。

(二) 本次评选活动,不向参评单位和个人收取任何费用。

三、评选范围

参评企业:物流企业、制造企业、商贸流通企业、物流信息化服务提供商以及有物流信息化应用的其它企业。

(一) 物流与供应链信息化应用企业评选涉及的领域包括制造企业、商贸流通企业物流与供应链信息化,物流企业信息化和物流园区信息化四个领域。

(二) 物流与供应链信息化服务提供商评选范围包括为物流与供应链信息化提供的硬件设备、软件服务、平台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等领域。

四、评选条件

参评企业是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独立核算、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单位。企业近三年连续盈利,整体财务状况良好。企业在物流与供应链信息化领域成绩突出,具有推广价值。其中:

应用企业:

(一) 企业具有一年以上的信息化应用实践经验。

(二) 需求明确,应用信息化管理取得了理想效果。

(三) 其经验具有代表性,在行业内具有推广价值。

(四) 企业在智能物流与智慧供应链时代下,业绩较突出,并呈现良好的成长性。

服务提供商:

(一) 企业在行业里具有一定知名度,企业产品须占有一定市场份额或拥有一定长期用户数。

(二) 企业能解决物流与供应链息化实践中带有共性的问题,具备“数字物流”、“数字供应链”的创新能力,能够根据市场需求提供定制化服务。

(三) 企业具有相关典型案例,用户反映良好。

(四) 企业服务形象良好,注重服务质量,建立客户服务管理体系。

对上述评选条件,企业需提供相关的数据和资料证明,并加盖企业公章。

五、评选方法

(一) 发放推荐评选表格

评选推荐表可到中国物流与采购网下载。网址:

(http://www.chinawuliu.com.cn)

(二) 评选方式

评选采取企业自荐或推荐:如专家推荐、媒体推荐、行业协会推荐等。

(三) 推荐表格及证明材料打印并加盖公章,将扫描电子版发至邮箱cflpwlb@cflp.org.cn。

由我会网络部对回收的有效推荐表及材料进行整理统计,根据评审标准进行初审,并向评审委员会推荐40家候选单位名单。

(四) 评审委员会评审

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标准进行评审,最后确定十家“2020中国物流与供应链信息化十佳应用企业”、和十家“2020中国物流与供应链信息化十佳服务商”。

(五) 奖励和发布

在“2020(第十二届)中国物流与供应链信息化大会”上宣布最终评选结果并颁奖。

在中国物流与采购网、《中国物流与采购》杂志、现代物流报等媒体上发布获奖信息。

在中国物流与采购网信息化频道放置企业LOGO展示和企业网站链接一年。

六、评审委员会组成

评审委员会由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牵头,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专家学者、知名物流企业代表组成。

七、评选日期

(一) 2020年4月15日—7月15日,推荐期

(二) 2020年7月15日—8月15日,评审期

八、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双营路9号亿达丽泽中心3层317

联系人:郑易非 金妲颖

电话:010—83775698,010—83775699

15901277360,13439490960

传真:010—83775697

mail:cflpwlb@cflp.org.cn、710471443@qq.com

附件:

1.2020中国物流与供应链信息化十佳应用企业评选推荐表.docx

2.2020中国物流与供应链信息化十佳服务商评选推荐表.docx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三日